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黄石给宠物狗办“电子身份证”,主人遗弃犬只将受处罚 天天信息

2023-03-01 21:01:01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资料图】

通讯员 李凌霄

3月1日,《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养犬需登记并植入电子标识,遗弃犬只、携犬外出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

活动现场围满了市民

《条例》规定,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犬只生育幼犬,需要送交符合规定的其他人饲养或送交犬只收容留检场所,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养犬必须到公安机关登记,办理养犬证、犬只识别牌并给犬只植入电子标识。

市民咨询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

禁止在住宅共有部分、小区公共区域养犬,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携犬出户需佩戴犬只识别牌、束犬绳,进入开放场所应该套嘴套。禁止携犬进入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馆、经营性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

超养犬只将被没收,每超养一只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饲养禁养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收容犬只,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市民咨询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

《条例》对不束犬绳、不戴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进入禁止区域等不文明行为,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3月1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在人民广场举行《黄石市养犬管理条例》,并现场免费给犬只注射疫苗。“这个条例非常好!可以避免产生流浪狗,还可以管住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怕狗人士再也不用担心狗狗伤人了。”活动现场,市民张先生说道。

活动现场

黄石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通过地方立法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可以构建法治化的养犬机制,将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通讯员供图)

关键词: 公安机关 及时清理 公共交通 符合规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