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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盗墓一无所获,也要判刑受罚-百事通

2023-02-24 21:14:18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严俊璨

2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在案五名被告人虽未挖得陪葬品,但仍分别以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罚金0.1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刑罚。

庭审现场

案情显示,2021年5月至9月,被告人许某保、郑某军、左某鑫、程某林、周某林(未到案)、陈某分别结伙,先后在湖北省建始县花坪镇和利川市境内盗掘古墓葬,均未挖得陪葬品。经文物管理部门认定,案涉的古墓葬中,有三处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

同时,被告人郑某军、许某保、左某鑫、周某林盗掘“向宏钧夫妇墓”时,该古墓葬的主体被挖出一条直径约80厘米的盗洞,内部棺椁被捣毁。经鉴定,修缮该墓葬所需费用为5600元。建始县人民检察院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上列四被告人承担“向宏钧夫妇墓”的修复费用。诉讼中,被告人许某保及左某鑫的亲属代二被告人主动承担了该修复费用。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被告人许某保、郑某军多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被告人左某鑫、程某林、陈某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情节较轻,上列五被告人均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综合本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决定对被告人许某保、郑某军减轻处罚,对被告人左某鑫、程某林、陈某从轻处罚,各被告人罚当其罪。

据介绍,该案是恩施州建国以来第一起盗掘古墓葬案。庭审中,五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危害,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照片由建始县法院提供)

关键词: 科学价值 新闻记者 盗掘古墓葬罪 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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