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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出“老千”反施连环骗,一男子诈骗获刑

2023-02-21 23:12:34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2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张某等人约人“出老千”,谁料竟是为了骗“同伴”,最终其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情显示,李某松(已判刑)与被害人杜某林、牟某奎平时在打牌过程中联手出“老千”实施诈骗,但李某松认为杜某林、牟某奎骗自己钱,遂邀约谭某、刘某银(均已判刑)设套报复二人。

次日,李某松佯装与杜某林、牟某奎对刘某银实施“诈骗”,将其邀至广场斗地主。四人吃饭时,刘某银假借上厕所离开,李某松假装与杜某林、牟某奎商量如何骗取刘某银的钱,并当着二人的面向刘某银喝的啤酒中下“迷药”,刘某银返回后依计喝下。

随后四人到酒店开房打牌,刘某银故意输掉后让谭某送钱,输完后再次通知邓某勋(已判刑)和被告人张某等人送钱。邓某勋假装发现刘某银被下“迷药”,李某松主动承认下“迷药”事实。张某等人遂以暴力、报警相威胁,谭某等人在外接应,以调停人身份“调解”,最终敲诈勒索杜某林人民币4万元(实付3.7万元)、牟某奎人民币4万元(未遂)。随后,牟某奎报警,所获赃款全部退还。张某被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张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全得逞,应认定为犯罪数额巨大,但部分未遂,对未遂部分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张某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可以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关键词: 被告人张某 新闻记者 减轻处罚 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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