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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速递!“收冥币卖羊肝”的好心老板,被造谣其岳父患尿毒症去世,老板:为博流量纯粹瞎编,太无良

2023-03-17 19:08:16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河南商丘柘城有一位好心老板娘,她曾多次接受拾荒者的冥币,“卖”给拾荒者一份羊肝,赢得网友一片好评。然而,近日却有人为博眼球赚流量,肆意编造老板娘父亲因患尿毒症已经去世等不实消息。3月17日,老板娘的丈夫苏先生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看到文章后十分气愤,“真是无语了,编也不能这么编吧,太无良了,我岳父身体很健康。”

目前,苏先生已截图留存证据,如若文章发布者再不删除文章,他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资料图】

好心老板娘被造谣父亲患尿毒症去世

在河南商丘柘城康乐街和春水路交叉口处,苏先生和妻子吕女士经营着一家牛羊肉店,名为“柘城苏家八香牛羊肉”。一位50多岁的拾荒男子经常拿着冥币到店里“买”肉吃,无论是苏先生还是吕女士在店里,他们都会坦然接受男子递出的冥币,“卖”给他一份羊肝或牛肝。

男子多次拿冥币买肉(来源:受访人视频截图)

此前,苏先生夫妻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拾荒男子经常光顾小店,“知道他拿的是冥币,心正不惧阴阳,肉不值钱,但能让他吃饱。”

报道发出后,苏先生夫妻的善行和那句“心正不惧阴阳”,赢得网友阵阵好评。

然而,就是这样一对好心夫妻却遭人恶意编造谣言。

苏先生说,3月16日,有一个名为“朝经沐史”的自媒体号在网上发布的文章,让他十分气愤。文章称,好心老板娘吕女士的父亲几年前得了尿毒症,“为了给父亲看病,老板娘每天起早贪黑摆摊。”文章还称,老板娘的父亲于前段时间不幸去世,老板娘伤心欲绝,觉得是自己没有能力给父亲看病,才导致了父亲早早地病逝。那天老板娘接受拾荒者的冥币“卖”其一块羊肝,看着拾荒者的背影,老板娘又想起了自己死去的父亲,还想起了父亲此前对自己的教导。

不实内容(来源:网络)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文章获得数百条点赞,很多网友都对文章内容信以为真,该文章还被网友多次转发。苏先生多次在该文章下留言,让其删除,均未获得回应。

老板怒斥不顾事实瞎编乱造

“纯粹是为了博眼球,赚流量,无所不用其极,不顾事实瞎编乱造。”3月17日上午,苏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上述不实文章竟然上了商丘当地的热榜,不实言论让他十分气愤,“我岳父好好的,很健康。”

苏先生怒斥不实文章发布者:“我真是无语了,编也不能这么编吧,太无良了!”

苏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已将文章截图,留作证据,如若发布者再不及时删除文章,他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他无法联系到文章发布者,他很担心妻子和家人看到该文章。

1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上述不实文章的发布平台,客服人员表示读者可在客户端上对该篇文章进行举报,工作人员会在1到7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在网络上造谣别人,传播不实信息,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网上造谣别人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侵权者需要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付建律师指出,不实文章发布者的行为轻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相关负责人作出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付建表示,河南好心老板娘因为善举受到网络关注,却有人借此博流量,造谣老板娘父亲之前得了尿毒症去世。当事人可以向网络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报警寻求帮助,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另有法律人士表示,如果要起诉,需要保留造谣证据,可以委托公证处予以公证,以防后期侵权者删除。取证时要特别注意甄别是“造谣者”还是“转发传谣者”,对不实文章的点击浏览次数、转发量等要重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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