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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网购药品吃后肠胃不适,电商平台被罚退一赔十-全球头条

2023-03-14 22:16:40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特约通讯员 白菲斐

通讯员 徐倩

通过网络平台购买药品,吃后感觉不适,应该找谁追责?3月14日,湖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及乡村旅游、网络购物、食品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七个典型案例,指引消费者重视权益保护,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其中,网购商品的权益保护,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

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2021年11月,感觉颈部不适的盘某在网络平台上查询,了解有没有可以改善的办法,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的一家专营店里,他看到了某品牌的佛手胶囊。产品载明:当天见效疗效无声胜有声,流传百年满意率达95%以上,药真料精再现药食同源之神效。

见到外包装标签上注明的适宜人群有风湿、类风湿、颈椎病等各种疼痛症及亚健康人群,盘某觉得很适合自己,便立即购买了几盒。拿到产品后,盘某迫不及待地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了服用,却一直感觉胃不舒服。

经上网查询,盘某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产品批准文号均已全部到期,自动废止。盘某当即感觉自己受骗了,立即与该电商沟通,却得不到有效答复。于是,盘某便将该电商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决。

2022年6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电商作为食品经营者,明知该产品的食品批号销售时已经作废,产品外包装宣传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却仍然违法销售,应当承担退一赔十的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该电商退还盘某购买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官提醒消费者,网络买卖须谨慎。网络买卖虽然高效、便捷,但隔着屏幕的买卖,需要购买者克服消费冲动,提高辨别能力,理性消费。网络平台或平台上的经营者在推广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都要依法尽到应尽的审查义务,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产品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而仍然在网上销售的,将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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