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天天热门:电动车新规实施首日,湖北荆州交警人性化执法获点赞

2023-03-02 16:23:09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高伟


(资料图片)

通讯员 邓星

“交警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宣传、整治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1455辆次,劝导教育1683人次。”3月1日,湖北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当日正式施行。

民警上门开展“新规”普法宣传

“今天骑车没有戴头盔,以后一定守规!”当天上午9时20分,江津路与太岳路交会路口,市民龚师傅在出示电动车行车证、转发《条例》到微信朋友圈后,从民警手上接过一顶印有“安全从头开始”字样的头盔。

9时22分,一名女子骑行电动车向路口驶来,发现交警正在路口严查,女子迅速取下车把手上的头盔,一拍大腿赶紧认错:“出门太着急,忘记戴头盔了!”

“根据《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警告或20元罚款。”鉴于车主是首次违反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放行。

民警给骑车市民赠送安全头盔

为扩大“新规”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电动车新规实施首日,荆州交警在江津路太岳路口、江津路红门路口,东门等路口设立执勤点,广泛开展条例内容的普法宣传及整治行动。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民警对未戴头盔的骑乘人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并为他们赠送了安全头盔,这一做法,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肯定。

“《条例》实施首日,我们主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于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冒用电动自行车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随意停放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高发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施行后,荆州交警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与经销商、公安派出所合作增设上牌网点,免费进行登记上牌。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湖北荆州 交通管理局 新闻记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