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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公益诉讼促进校园周边环境干净安全

2023-01-19 15:07:45    来源:极目新闻


(相关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余皓

通讯员 李理 朱海燕

“目前,幼儿园周边堆放的杂物已经全部清理完成。”1月17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案组承办检察官,再次前往一公益诉讼案件现场进行回头看,发现去年查办的一起案件,有了结果。

2022年10月22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巡查过程中,发现夷陵区直属机关幼儿园黄金卡分园旁有居民将废弃轮胎、机油桶、干木头等易燃、有害物品堆放在与幼儿园仅一墙之隔的角落,且幼儿园门口经常有多名小摊贩占道经营,影响人们出行安全。

“这些杂物长期堆放,蚊虫滋生,释放有害物质,影响环境卫生,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未检办案组检察官认为,夷陵区城市管理部门可能存在怠于履行城市管理监督职责,幼儿园及相关未成年人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遂决定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该院认为属地政府、区城市管理等部门未及时对幼儿园附近违反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理,未充分有效履职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随后,该院向属地政府和夷陵区城市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有效监督管理学校、幼儿园周边违反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属地政府、夷陵区城市管理部门及社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该处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对幼儿园周边两处违建钢架棚予以强制拆除。同时,对占道经营的小摊贩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常态化管制,每天派员巡查。“我们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控,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夷陵区城市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一直以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推动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区人民检察院 环境卫生 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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