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天天观热点:武汉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 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2023-01-14 20:22:56    来源:湖北日报


(资料图片)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然)1月1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武汉市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到2023年底,在武汉经开区和各新城区选取乡村振兴示范带沿线、都市田园综合体、重点农业产业项目、乡村建设重点区域,优先推进乡村责任规划师工作;基本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到2024年底,实现乡村责任规划师基本全覆盖,夯实美丽乡村规划基础,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乡村责任规划师是各区按照统一标准选聘并派驻各乡镇(街道)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技术负责人。乡村责任规划师主要职能职责为,对乡镇(街道)和村庄的发展定位、整体布局、空间利用、规划思路、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农业产业项目选址及实施措施等,开展专业咨询、技术指导、实施跟踪和政策服务。

根据《通知》,乡村责任规划师从具有投身乡村规划事业积极愿望和务实创新奉献精神,具备村庄规划设计能力,愿意扎根基层开展热心公益服务的专业规划人员中聘任,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及土地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规划师或者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从事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和土地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下乡工作,保证足够乡村工作时间。各区人民政府授权乡镇(街道)与乡村责任规划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每人驻地服务时长不低于40天/年。乡镇(街道)负责乡村责任规划师聘用合同签订和劳务报酬支付,提供工作场地,保障工作便利,并将乡村责任规划师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政府职责。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农业产业 城乡规划 聘用合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