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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态环境 购买碳汇赔偿 湖北办理首例认购碳汇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案|环球热讯

2023-01-13 21:13:13    来源:湖北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任峥)1月13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与武汉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该公司在60日内认购不低于20237元碳汇,以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这是我省首例由行政机关提起、要求排污者通过认购碳汇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的赔偿案件。

据介绍,这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来源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查处的一起废气超标排放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经组织现场采样、检测发现,该企业厂界的酚类化合物浓度最大超标倍数为10倍,同时厂区内部分点位臭气超标。据了解,酚类化合物具有高毒性、难降解、持久性等特征,是重要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对人体健康有害。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经研判,决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该局委托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上述生态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评估。鉴定评估结论显示,该企业酚类、臭气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超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均产生了损害。经测算,损害量化金额为20237元。

根据鉴定结论,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与该企业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进行了磋商,双方商定探索以该企业认购碳汇的形式进行替代履行。1月11日,在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和社区代表、律师等共同见证下,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该企业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签署碳汇认购协议。自协议签订起60日内,该企业将认购价值不低于20237元的碳汇,并托管至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今后,这笔碳汇将用于抵消大型公益活动举办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助力武汉全民减排。碳汇具体使用情况则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全程监管。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认为,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通过购买碳汇替代生态环境修复,既依法惩治了企业环境违法,又充分考虑了其履行清除污染和修复生态环境的经济性、合理性及可行性,丰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 鉴定评估 类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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