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当前快报:简化纠纷解决流程 蔡甸法院大提速为企业诉讼降低时间成本

2023-05-10 11:14:23    来源:湖北日报


(相关资料图)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郝丽萍)“真的出乎意料,我们担心诉讼程序让资金回流缓慢的顾虑多余了。” 近日,修修汽车维修部(化名)负责人满怀感激地致谢蔡甸区法院案件承办人。

2022年8月,某物流公司所属车辆与张某(化名)驾驶的车辆在武汉市蔡甸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该物流公司与修修汽车维修部(化名)签订车辆维修协议,约定修修汽车维修部为物流公司维修因事故受损的车辆。

同时,修修汽车维修公司与该物流公司约定由其先提供车辆维修服务,车辆维修完毕后,物流公司将向交通事故肇事方张某及承保保险公司索赔车损的权益通过签订协议书的方式转让给修修汽车维修部。

“诉讼程序如果繁冗会让我们的资金回流缓慢、喘不过气,还请法官帮帮我们”。2022年11月,修修汽车维修公司将张某与张某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希望通过诉讼索赔车辆维修费用。

为实现维权加速度,承办案件的法官助理在该企业提交材料的当天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迅速与案涉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征询各方当事人调解意见。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认为车辆维修金额虚高,申请对车损进行鉴定评估。承办人立即启动诉前鉴定程序,组织当事人对送检材料进行质证、选择鉴定机构,并第一时间进行委托鉴定。鉴定结果出具后,双方均表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同时签订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现原告某汽车维修企业已收到被告支付的汽车维修款项9万余元。

2022年11月以来,蔡甸法院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建立并推动落实“法官助理参与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的工作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案件标的不大、当事人争议较小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精准发力、简化纠纷解决流程、直指矛盾源头,着重发挥诉前调解机制“耗时少”“成本低”“对抗小”“约束强”的特点,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仅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例,自改革实施以来,蔡甸法院诉前处理道交纠纷案件108件,诉前委托鉴定21件,诉前赔偿款到位率100%,帮助当事人诉前获赔298万余元。通过诉前调解+诉前鉴定,使得进入诉中程度的道交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00%,平均审理天数降至42天。

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