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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破解轻微刑案“和解难”_天天热议

2023-03-16 19:16:43    来源:极目新闻


(相关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戴小巍 潘梦羽

轻微刑事案件,当事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一时陷入僵局,怎么办?近日,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首次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办理了一起故意轻伤害案件。

3月16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1月,该院第一检察部受理了一起故意轻伤害案件。“两人因为经济纠纷引发矛盾,继而发生打斗,造成一方当事人柯某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表明赔偿意愿,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致使和解协议无法达成,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鄂州市检察院与鄂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条件。“我们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详细向当事人讲解赔偿金提存制度的内容和作用,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意适用。我们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程序,犯罪嫌疑人家属依法向鄂州市司法局公证处提存8万元赔偿保证金。”承办检察官介绍。

考虑到案件实际,在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不批捕决定。目前,该院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和解。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是指在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时,当事双方在未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向公证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考虑使用非羁押强制措施。”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此案的办理,有力促进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落实,有利于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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