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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文:男子“三进宫”仍不知悔改,再次作案又被抓捕

2023-03-15 15:17:38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王友红


(资料图片)

3月9日上午,湖北大冶市居民赵先生将一面印有“尽心尽责,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大冶公安局东岳路派出所民警手中,对东岳路派出所尽心尽责帮助其找回被盗的摩托车表示感谢。

群众送锦旗

3月4日上午8时许,东岳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赵先生报警称:其前一天下午将三轮摩托车停放在大冶市东岳路街道青龙山公园附近,当日早上7时许去取车时,才发现摩托车不见了。“警察同志,摩托车是我去年花9800元买的,我在四周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希望你们帮我找找吧!”赵先生焦急地告诉办案民警。

接警后,东岳路派出所所长卢海涵十分重视,要求刑事中队民警快速侦破此案。通过警方分析研判,最终在3月5日凌晨3点,成功锁定有多次犯罪前科的石某本(男,42岁,阳新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嫌疑人极其善于伪装,且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民辅警经过连续几天的摸排都毫无所获。3月7日,在得知石某本在大冶某医院附近后,民警立即驱车往该医院方向赶去。

在前往医院途中,民警在大冶金湖大桥附近发现嫌疑人石某本乘坐的轿车正从对面经过,在考虑安全情况下,民警立即联系大箕铺派出所,请求其帮助路口设卡拦截,在大箕铺派出所协助下,石某本被警方在卡口处当场抓获。

刚开始,石某本百般抵赖,拒不交代犯罪事实,但在大量证据面前,其心理防线被逐渐击溃,最终如实供述了其3月4日在青龙山公园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石某本指认被盗车辆

经查询,石某本于2011年因盗窃罪被阳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阳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21年5月因盗窃被大冶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21年7月因盗窃罪被大冶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据石某本交代,3月4日早上6时许,当他流窜至青龙上公园附近时,看见路边停放的三轮摩托车,手头拮据的他临时起意准备偷去换点钱用,当确定四下无人后,他熟练地用随身携带的旧摩托车钥匙解开铁链锁,并用车上放着的钥匙点火后随即骑走,后转卖给回收电动摩托车处,共获得非法利益800元和两包香烟。

石某本指认盗窃车辆现场

3月8日,大冶警方在阳新县白沙镇成功追回赵先生被盗的三轮摩托车,并于当天归还给赵先生。

目前,石某本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大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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