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开通涉流域治理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湖北省司法厅出台意见促流域综合治理|全球快播

2023-03-13 23:20:16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

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了9个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为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

据了解,《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是湖北第一部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明确提出流域综合治理,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统筹湖北发展,高度契合湖北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

此次省司法厅出台的《意见》,旨在着力为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从加强制度有效供给、探索开展协同立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区域联动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等9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要积极推动《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出台,守护好“四屏一山、三江一平原”的自然生态格局;专项清理与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协同立法工作;探索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重点执法领域建立健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意见》要求,重点围绕流域生态保护涉及的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开通涉流域治理行政复议“绿色通道”,确保快立、快审、快结;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统筹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服务流域综合治理。

下一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意见》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并加强宣传总结,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推出一批立得住、有特色、效果好的典型。

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