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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观点:躲避讨债人玩“失踪”,法院动真格欠债公司终于“现身”

2023-02-20 22:13:35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资料图片)

通讯员 刘楠 郝丽萍

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诉前保全阶段成功化解。通过保全回款,将所有农民工工资结清,原告表示非常感谢诉前财产保全法官的工作。

据了解,去年1月20日,武汉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建设公司”)与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建设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湖北建设公司将项目中沥青摊铺施工分包给武汉建设公司,项目完工后三日内完成工程量核算,完工7天内支付至核算金额60%,完工90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合同签订后,武汉建设公司依约完成沥青摊铺施工,并于同年1月30日向湖北建设公司申请支付工程款。然而,湖北建设公司收取结算材料后一直未办理结算。

此后不久,湖北建设公司工作人员竟然将武汉建设公司工作人员的微信拉黑,玩起了“失踪”。

在多次联系无果的情况下,今年1月6日,武汉建设公司向蔡甸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保全标的额为200余万元。

收到申请后,蔡甸区法院诉前保全团队当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担保材料等进行审核,并于当天作出了保全裁定,冻结了湖北建设公司的对公账户。

湖北建设公司发现账户冻结,立刻主动联系上了武汉建设公司。经过协商,湖北建设公司向武汉建设公司支付了90多万元的工程款以解申请人燃眉之急,并且双方约定等最终结算确定后,该公司将继续付清尾款。

1月18日上午,根据武汉建设公司申请,蔡甸区法院作出解除保全裁定移送执行。执行局立案后当天解除保全。

据承办法官介绍,诉前保全是案件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双方均为企业的情况下,如何在诉前保全阶段平等保护双方合法利益,做到既保障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合法利益,也尽可能避免长期冻结银行账户导致被申请人资金周转困难是诉前财产保全法官必须考量的问题。只有在办理过程中,秉持公正高效善意文明的理念,充分考量保全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和适当性,这样既可以使原告通过诉前财产保全降低诉讼风险,减少被告逃避支付欠款的可能,也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诉前。

关键词: 武汉建设 诉前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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