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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法院持续跟踪生态修复实效 失去的“绿意”回来了

2023-02-19 19:03:21    来源:湖北日报


(资料图)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 通讯员张梦捷、张倩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生态修复成效如何?2023年2月15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会同武汉市检察院、某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某镇林业站、当地村委会,对一起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生态异地修复情况进行实地验收。

“目前红叶石楠、栾树的存活数量超过了3200棵,种植密度、种苗存活率都大大超出预期,树木长势良好,超规模完成修复方案。”某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相关负责人说。当天,法官组织技术人员对补种树苗数量、种植面积、生长状况等进行检查核实,确保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有机统一。

放眼望去,昔日的荒山披上绿装,补植的苗木郁郁葱葱。至此,在法、检、林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失去的“绿意”终于回来了。

据悉,2021年3月,武汉中院审理的市检察院诉某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调解结案,该公司承诺按照某市林业设计院出具的异地修复方案在当地一处荒山异地造林20亩,连续抚育管护2年。结案后,武汉中院并未“一调了之”,而是积极履行职责,及时查验“补绿成果”。

“只有真正亲手种过树,才体会到生态保护的不容易,今后将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承担社会责任。”该公司负责人石某说。

这是武汉中院探索推行环资案件“四合一”专业化审判格局的生动案例。近年来,武汉中院在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的基础上,延伸至生态环境修复的执行,将涉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案件归口环资庭办理,构建“从惩治到修复、从事后到事前、从局部到全面”的立体化环资审判模式,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目前,武汉法院已建成新洲涨渡湖、江夏锦绣山、江夏五里界、蔡甸沉湖四处生态环境修复基地,五年来已累计增殖放流鱼苗1300多万尾,异地补植复绿树木3900多株。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既要‘防未病’,又要‘治已病’,要通过开展跟踪问效等一系列工作,确保生态修复落到实处。”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鹏表示。

今后,武汉法院将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深化“惩治有力、修复有方、联防有策”的模式,切实为保护绿水青山注入司法屏障。

关键词: 生态环境 林业调查规划 修复方案 环境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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