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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镇政府公车撞伤男童后逃逸,是临时工干的也该负责到底

2023-02-15 19:04:58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片)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一网友反映称,其3岁的儿子2022年8月被河北邢台市南和区三思镇政府公车撞伤,事发至今没有处理结果。2月15日,三思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确认,事故车辆为该单位公车,肇事者是该单位的临时工,事发时负责公车管理,事发后已离职。肇事者因撞伤男童被警方认定为肇事逃逸,但驾驶员不服,已提出申诉。(据2月15日极目新闻)

交通事故或许有时事出意外、防不胜防,但肇事逃逸绝对是非常恶劣的行为。撞伤他人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很可能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伤情加重,甚至死亡,同时也破坏了事故现场,可能影响后续定责。

这种极其缺乏道德感和责任心的行为,对于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而言,是极大的干扰和隐患,尤其肇事的是公务车,受害者是一个3岁的孩子,非常清晰简单的事故,却半年时间都没有妥善处理,更让人觉得气愤不公。

据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回应,肇事者是三思镇政府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临时人员,公车是她自己开出去的,单位其他人都不知道,出事故这事,领导们也都不知情。听上去,的确像是肇事者一个人自作主张,酿出祸端,但仔细一想,却不对劲。

为了防止公车私用,降低行政成本,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有着较重大的管理职责。而所谓的公益性岗位,是为了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援助岗位,一般来说工资较低,从事一些基础的服务性工作,很难承担太重大的责任。为什么单位会将公车管理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一个临时工去做?这样的安排不觉得太草率了吗?

而且,不管是不是临时工,都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既然开着公务车,就代表着政府部门的形象。政府的工作人员,开着政府的车,不但交通肇事而且逃逸,给受害者家庭带来那么大的痛苦,单位从上到下的领导都不知情,这本身是不是就说明,平常的管理就过于松散呢?

“临时工”之所以从一种临时用工方式变成一个网络热梗,就是因为在涉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这背后的原因复杂多样,有的是借“临时工”名义来背锅,有的是存在轻视和纵容临时工的心态,一方面不对这个群体进行应有的管理和培训,另一方面也不想为其行为担责,日常工作中常常是“大胆放心飞,出事自己背”,也就特别容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

从法律上而言,“临时工”这个说法本来就是生造的,所谓的“临时工”其实叫做“非在编人员”,而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于这些人员同样有管理之责,无论是公车私用,还是公车肇事,都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必要时还需要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不可能说任其离职,就能甩手不管。

当前最重要的,当然是保障受害男童的身心健康,让受害者一家的生活回归正轨,这就需要当地政府积极作为,配合警方调查,给受害者提供应有的援助和支持,并且严查内部管理流程,对相关问题严肃纠正,严格追责,为群众利益争取到底,负责到底。

关键词: 工作人员 违规行为 肇事逃逸 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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