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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院审理养老诈骗案件追赃挽损10亿元 严惩相关犯罪,重刑率28.6%

2022-12-31 08:01:45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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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梁学东)12月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情况。近五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养老诈骗案件追赃挽损10.33亿余元。

省法院副院长李群星介绍,全省法院常态化依法严惩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近五年一审共审结涉老人诈骗案1318件3136人。

全省法院重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六类诈骗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声威。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对89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28.6%。

“追赃挽损是受害老年人、社会各界最为关切的重点问题,也是人民法院处理该类案件最为棘手的难点问题,直接决定着养老诈骗案件办理的实际成效。”李群星介绍,近五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养老诈骗案件追赃挽损10.33亿余元。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刘某等15人宣传、售卖虚假保健品诈骗系列案中,承办合议庭逐个联系被告人亲属,阐明法律政策,反复沟通劝导,最终促使被告人亲属主动代为退缴全部赃款,涉及67名受害老人的77.3万元经济损失全部得以挽回。

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全省法院注意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有针对性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堵塞行业监管漏洞。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左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发现,被告人左某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某镇建房,并组织老年人实地参观考察,以此诱骗老年人投资预订老年公寓入住服务,非法吸收老年人的存款,遂向当地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上述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止类似违法犯罪再次发生。

关键词: 司法建议 合法权益 违法犯罪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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