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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 为跨境投资创造有利环境

2022-01-05 14:41:35    来源:中国商报

立足国内发展需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发挥关税宏观调控作用,1月1日起,我国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包括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此外,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实施,将带动全球近1/3经济体量,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实现零关税。一系列举措将促进国内外贸易投资更加便利,产业链供应链更加融合,区域投资有望更加活跃。

顺应消费升级趋势

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不断提升人民健康福祉,涉医药类关税多次调整。2018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取消了第一批和第二批抗癌药、罕见病药原料药以及部分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的关税,降低了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的进口关税。回顾近年来暂定税率调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人民健康福祉这一目标清晰。

此次调整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颅内取栓支架、人造关节等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

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营造浓厚北京冬奥会氛围,降低部分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包括鲑鱼、鳕鱼等优质水产品,婴儿服装,洗碗机,滑雪用具等。适应文化消费需求,对超过100年的油画等艺术品实施零关税。

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可提高车辆燃油效率、减少尾气排放的汽油机颗粒捕集器、汽车用电子节气门,以及可用于土壤修复的泥煤,降低进口关税。

此外,为助力制造业优化升级,降低高纯石墨配件、高速动车使用的高压电缆、燃料电池用膜电极组件和双极板等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动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制造行业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整降低了部分医疗产品、日用消费品、关键零部件等多种进口商品关税,这些举措安排立足国内发展需要,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生活、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更好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此外也充分体现了我国高度重视民生、回应社会需求,鼓励和支持消费的政策导向。

关税维持较低水平

近年来,我国关税水平逐步调低。今年7月1日,我国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后,关税总水平将继续维持在7.4%的较低水平。

2015年12月,我国与包括美、欧、日在内的其他23个参加方,代表53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就扩大《信息技术协定》产品范围达成协议,按照最惠国待遇原则,逐步取消半导体及其生产设备等201项信息技术扩围产品的进口关税。

2016年9月15日,我国首次对信息技术协定扩围产品实施降税;从2017年开始,于每年的7月1日起实施降税,至今已实施了六步降税。2022年7月将实施的第七步降税,共涉及62个税目产品,其平均税率将由3.4%降至1.7%;而信息技术产品整体平均税率将由2016年年初的6.5%降至0.2%。

专家认为,此次降低的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是根据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中的承诺而实施的降税。该扩围协议于2015年达成,对包括半导体等在内的201项信息技术产品最终实施零关税,涉及大约1.3万亿美元的贸易规模。同时,在当前疫情冲击等复杂因素背景下,我国对信息技术产品进一步降税,有利于降低国内相关下游产业的生产成本,也为境外相关产品的生产商提供了更大的市场机会。《信息技术协定》扩围协议的实施有助于维护信息技术产品全球产业链的稳定。

入世以来,我国关税总水平由15.3%降至7.4%,远低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截至目前,我国已与116个国家和地区的主管税务部门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税收协定网络覆盖包括5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内的111个国家和地区,减少国际重复征税的同时,为跨境投资创造了确定、有利的税收法律环境。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调整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与安全,立足国内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经济跨周期平稳运行并长期向好;有利于引导资源配置,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主动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为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签署的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2年将对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其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自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最不发达国家商签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中柬双方相互给予对方货物贸易零关税产品税目比例达到97.5%、90%,这是双方迄今所有自贸协定谈判中的最高水平,将有助于增进两国企业和人民的福祉。

同时,RCEP关税减让实施后,成员间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从而为成员带来新的市场机遇。成员间实施关税减让将有助于促进区域内贸易投资增长,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巩固和推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提振各成员对疫后经济增长的信心。

商务部表示,中方将全面和充分履行RCEP义务,高质量实施协定,扩大对外贸易和双向投资,不断稳固和强化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引导地方、产业和企业利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市场开放机遇。

此外,海关下一步将会同商务部、贸促会等继续从优化管理、便利通关、政策宣讲等方面同步发力,不断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发挥RCEP政策优势,赋能外贸企业抢抓RCEP新机遇,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促进外贸进出口高质量发展。

(依琰)

关键词: 发挥关税 宏观调控作用 跨境投资 创造有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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