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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杀女婿一家三口案”家属:希望凶手女儿回东北处理安葬事宜

2021-12-31 12:40:28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满达

视频剪辑 金英

​四川彭州,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一审被判死刑后,二审改判死缓,受害人亲属抗诉后,四川省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12月31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在四川绵阳监狱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张志军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害人杨某芬侄女称,姑母一家三口尚未安葬,希望被告女儿尽快回东北处理安葬事宜。

据四川省高院通报,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7年7月,张某怀孕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快,随后矛盾不断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某与张某争吵后离家在外租房居住。2019年1月9日,邹某的父母为与儿子一起过春节及看望孙女,从外省来到成都。次日,邹某与其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某父母张志军、姚某某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先后捅刺邹某及父母三人,致邹某及其母亲杨某芬当场死亡。邹某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张志军作案后通知张某拨打110报警、120急救。民警接报后从现场将张志军带走调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对张志军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2月31日,受害人杨某芬的侄女杨女士称,希望张志军的女儿能配合他们处理三位亲人的安葬事宜。此前他们多次致电张某,她都不接电话。杨女士要求张某尽快回东北处理此事,如果她继续拖延,也不给出具委托书处理,他们将会起诉张某。

关键词: 张某 父母 处理 邹某 张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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