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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锐评|声称“狗比娃金贵”,夫妇遛狗仍不牵绳,人不改错为啥只没收狗?

2021-12-29 21:31:25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12月26日,陕西西安。有居民反映此前声称“狗比娃金贵”的狗主人夫妇,不但偷偷接回送养的犬只,而且出门遛狗仍不牵绳。目前,西安莲湖警方依法将狗没收,并送往小动物保护基地集中饲养。(据12月29日《华商报》)

这对夫妇还真是够执迷不悟的。之前就因为遛狗不拴绳,导致同小区的孩子被狗惊吓,与人发生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还因为一句“我家狗就是最金贵,比你娃金贵”引发众怒,被网友一致谴责,也受到了法律的惩处。当地警方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处以1300元罚款,作出相关警告,并将超数量饲养的犬只送养。

这才过了几天,他们不但把送养的犬只抱回来了,而且出门遛狗依然违规不拴绳,对邻居的意见毫不在意,把警方的警告当成耳旁风,很显然,这是财大气粗,完全没把法律法规当一回事。

这一次,警方依旧处理得很及时,有人投诉立刻就上门处理了。但是,一再犯错的明明是狗主人,但警方却只是没收了犬只,对于狗主人只是再次口头警告,这样的处罚方式,或许合乎法规,但实在是缺乏说服力和震慑力。明明是人屡犯不改,却只是没收了狗,真的能有处罚之效?

“狗比娃金贵”这话,到底有多荒谬,也是不必多说。万物皆有灵,生命本没有标价与贵贱,但表达自己对宠物的深情厚爱,大可不必以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破坏他人生活环境为表征。为了安全和谐,拴上狗绳,文明养狗,对狗对人都是好事。说出这种话的狗主人,表面上是爱狗,实际上只是自私自利,缺乏文明素养,法律意识淡薄。只顾自己方便开心,完全不管别人感受,而且一犯再犯,这样的行为,为人所不齿,扰乱社会秩序,破坏邻里关系,光警告一下,恐怕是没有用啊!

而且,上一次,警方已经罚款处理,而且罚得不少,也把小狗送养过,结果人家有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吗?显然没有!可见,他们打从内心就没有文明养犬的意识,也很难主动去培养起遵守规定的自觉性,这样的人,不正是我们需要用法律去教化,去约束的吗?

这个案例,其实是全国很多地方养犬问题的缩影,文明饲养宠物并不是无法可依,民法典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的损害责任,《动物防疫法》也明确规定了遛狗要拴绳,全国各地包括事发的西安,都有非常详细的养犬管理条例,但是很多时候,最严重的处罚也就是罚款和没收犬只,那些本身就抵触文明养犬的人,完全有可能重新买一只狗,继续养,继续不拴绳,如果违法行为得不到有力惩处,法律法规得不到落实,那么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当然得不到遏制,类似的纠纷一定还会发生。

养狗所滋生的纠纷,表面上看,是狗与人的冲突,实际上还是人与人的冲突,是不守规则的人与社会大众的冲突。人犯了错,还一错再错,还知错不改,不能只没收狗。没收了狗,不守规则的人不一定得到教训,法律法规的权威也没法树立起来。所以,真要规范养犬,促进居民文明养犬,增强执法力量、加大处罚力度、厘清各方责任,让养狗人切实为养犬行为负责,让人与宠物在城市空间里和谐有爱地相处。

关键词: 警方 法律 文明 没收 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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