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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2021-09-13 17:46:18    来源:长江商报

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中国市场主体总量从2012年5500万户增长到1.46亿户,年均净增长超过1000万户。

近来,我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从政府端的管理好用向企业端的办事好用转变。

为支持上述试点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此次国常会给这6个城市开出了政策组合“大礼包”。会议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破除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的隐性壁垒。推进7类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对先试先行的城市,会议指出,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与部分重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手续。支持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

为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会议提出,在土地供应前由政府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一揽子评估,强化责任。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工,不搞重复论证。对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施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管理和在线并联办理。

创新和完善监管方面,会议提出在食品、药品、疫苗、安全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领域,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纠正中介机构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维护公平竞争。

此外,会议还提出,推进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年报“多报合一”,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同时优化涉企服务。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加快打破信息孤岛,扩大部门和地方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复多处提交材料问题,促进更多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记者 刘倩雯)

关键词: 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改革 营商环境 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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