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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男子花3.3万买二手车,检测发现是事故车,车商却说自己负责任

2022-12-08 19:35:41    来源:搜狐汽车

河南郑州。张先生花33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在购买时,商家一再承诺车子没有任何问题,可他买到手后还是不放心,把车子去做个检测,这才发现是台事故车。可即便这样,商家依然表示:自己是个负责的商家!

张先生这辆车是10月份购买的,商家和他承诺,车子没有任何问题,可以去做任何检测,并且在合同上标明,如果车子发现有重大事故、水泡、火烧等问题,卖方无条件退车。可以说讲得天花乱坠,也做足了承诺。


(资料图)

张先生把车子买回家后有些不放心,就找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发现这是一台重大事故车,发动机、水箱框架、大灯,这些都被更换过。A柱B柱也都全部变形。属于名副其实的事故车。于是他找到媒体,希望能够退车。

车行的负责人表示,这台车是他从上海车行处调过来的,对于这台车,他并没有承诺过这是一台好车,因为当时调过来时并没有验车。当然,车子是从他这里卖出去的,所以他要负责,这才在合同上写了,有任何问题可以退车。

另外,他还提到,当时张先生过来买车时一共是三人,其中一个人和他说过自己是同行。既然是同行,那买回去后自然就会去验这辆车。

对于这种说法,张先生不认可,他表示并没有人和车商说过他们是同行。最后,经过一番协商,车商同意进行退车,不过钱不能一次给足,只能先给一万,剩下的钱在几天内返回去。张先生同意了。

其实在这件事上,张先生和商家在购买时说没说过是同行,或许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不过这件事本身与是不是同行并没有关系,如果真的是同行想坑车商,恐怕就不见的是退车那么简单了,可能还会提出其他的赔偿问题。

另外,不管是不是同行,作为二手车商,在收车和卖车时都不清楚车子的真实情况,这一点是很难说得过去的。

首先,车辆是否为事故车等汽车,属于影响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车行有义务应当在销售时明确予以告知车辆的真实情况。如果二手车行没有告知车辆为事故车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买受人可以要求退回车辆并要求退还价款,也可以协商减少部分价款。

其次,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或依约定提起仲裁,若二手车行被认定存在欺诈情形,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购买行为,买方人作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如果买卖合同被撤销的,二手车行应当退还购车款给买受人并赔偿买受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如果车主并没有进行第三方鉴定,那这辆车是不是等到以后自己要卖的时候才知道是事故车呢?所以无论怎么说,作为二手车行,对这件事都是有责任的。车主只要求退车,已经是不错的了。

做生意,是不是负责任的商家,这不是自己嘴里说出来的,在合同上承诺车子有问题无条件退款,这是理所应当的,而不是负责任的表现。如果真的负责任,就不会发生后续的事情了。

关键词: 重大事故 购买行为 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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