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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康诚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026-08-10 11:08:13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年07月31日,喀什金融监管分局核准康诚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公告内容如下:

喀什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康诚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喀金监复〔2026〕39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关于申请康诚任职资格的请示》(进出银新发〔2026〕15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康诚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喀什金融监管分局

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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