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聚焦“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 英山法院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3-08-25 10:33:12    来源:湖北日报

英山法院适用“诉前鉴+诉前调”衔接工作机制,通过“三调联动”,让道交解纷提档加速。

进入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越来越成为吸引投资的最关键因素。英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英山法院”)以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为契机,以“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为试点,率先推出“评、调、定三同步”“涉企专业法庭”“惠企零成本解纷”,打造贯穿立、审、执、破全流程的“三驾马车”模式,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诉讼成本上做“减法”,发挥质效上做“乘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进展。

找准一个试点

诉前“以鉴促调”开辟诉源治理新路径

“烦心事也能省心!”8月4日,一起道路交通车损理赔纠纷在英山法院顺利调解结案,两名当事人握手言和。

7月29日晚,刘某驾驶摩托车追尾陆某的小轿车,造成两车受损,双方就车损金额争执不定。英山法院法官陈丹组织调解,引导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采取“诉前鉴定”,最终协商选定英山县某汽贸公司勘验车辆、评估损失和负责维修,很快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纠纷圆满化解,得益于英山建立综治中心“三合一”矛调平台,整合法院、司法局、交警、交调委等多方力量,更重要的是,英山法院通过构建“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配合多元解纷,提升诉源治理实效。

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即对需鉴定或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民商事案件,将司法鉴定由“诉中”转为“诉前”,待鉴定意见出具后,诉前调解员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案件转入诉讼程序,诉前鉴定意见可作为诉中证据被依法采用,不再重复鉴定。

以往处理涉鉴定类矛盾纠纷,若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则公信力不足,影响诉前调解工作;若调解不成,转入诉讼程序,诉中鉴定则会延长审理周期,极大影响当事人司法获得感。相较于诉中鉴定,诉前鉴定有利于当事人尽早明确诉讼请求,降低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为调解“增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即便进入审理程序,审判团队可采用诉前鉴定意见实现简单案件快审快结,高质高效定纷止争,为当事人、企业减负,为审限“瘦身”。

2023年6月,省营商办下达文件,英山法院被纳入“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改革事项的创建试点法院。

此前,英山法院已启动相关工作。3月份以来,先后制发《关于加强诉前鉴定与多元解纷机制对接工作办法(试行)》和《民事案件诉前鉴定工作指引(试行)》。8月10日,该院召开“诉前鉴+诉前调”工作推进会,法院、公安局和司法局共同签发《诉前鉴定融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9家保险公司积极响应并签署《共建“诉前鉴+诉前调”衔接机制改革先行区司法倡议书》,凝聚道交纠纷处理共识。

目前,英山法院已将诉前鉴定的范围扩大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及其他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民事案件。截至8月23日,已有137个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开展鉴定,其中调解成功的有114件,帮助当事人获赔234.5万元,赔偿款到位率81%,获得当事人、企业的一致好评。

通过构建“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英山法院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立诉前鉴定与诉中鉴定并行、优势互补的司法鉴定模式,提升办案质效,助推案件审理再加速,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实践探索。

优化一套服务

以能动司法零距离“暖企助企护企”

破产审判,是涉企案件中最复杂的种类之一。

进入破产审判程序的企业,还能救回来吗?

近日,英山法院仅用58天,快速审结并挽救一家濒临破产的企业,交出一份圆满的答卷。

2014年,大学生胡某返乡创业,成立某农业发展公司,从事中药材种植和销售。公司成立后,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种植农户”的模式,带动了周边数十名中药材种植户参与经营,发展蒸蒸日上。

但2019年以来,由于疫情和市场等多种原因,公司发展陷入困境。2023年5月,终因无法正常偿还债务被起诉,被裁定进行破产清算。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英山法院经认真审查,认为该公司仍有挽救价值和偿债可能。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公司债权人、债务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沟通协调,以期达成破产和解。

7月13日,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认可,该公司当场按协议履行义务。至此,该企业破产程序终结,渡过难关,“造血重生”。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服务好市场主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英山法院多措并举优化升级涉企服务体系,坚决做到精审判、促调解、优服务、争一流,以能动司法暖企助企护企。

开创“法院掏钱”助企“零成本”解纷新路径,联合县司法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室,对工作室调解员实行补贴和奖励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工作室调解涉企纠纷的潜力和实效,引导企业选择诉前调解模式解决纠纷。近3年,该工作室为企业化解矛盾纠纷370件,挽回损失1亿余元,节省成本约50万元。

“小额诉讼零收费”,快简便省解民忧,依法依规扩大适用范围,让小额诉讼不仅能解决“小钱”问题,更能解决人民群众的“大额”烦恼。截至8月23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41件,同比增长17.5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3.6天,同比减少14.4天,最快仅用半小时,案件调撤率达96.27%,无一衍生信访、再审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58万余元,节省诉讼成本15万余元。

执行“白名单”为企业信用修复“背书”,健全执行联动机制12个,实现企业数据信息共享,涉企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59.57天,执行到位1.1亿元;贯彻善意执行理念,对将采取纳入失信和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的企业,实行执行预通知,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的“缓冲期”,让企业当事人主动履行,最大限度减少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推出“白名单”公布平台,定期对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正向激励,已为12家企业及时恢复社会信用评价。

深入推进法官联系走访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法院主要负责人与法官分别对口联系25家重点企业制度,架起法企“连心桥”,定期上门“送法律、问需求、听心声、解难题”,共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思路。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政策解答和诉讼指导,如走访英山某鞋业有限公司时,及时为企业销售产品回款困难提供维权法律指导,得到了企业的欢迎和好评。截至8月23日,已开展进企走访和普法宣讲活动128次。

建强一支队伍

“乘风破浪”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月24日,英山法院温泉法庭一天内成功调处8件涉企案件,案涉鄂川两省3家企业、14名当事人。能跑出涉企案件办理“加速度”,背后是英山法院以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突破口,建强专业队伍,提升工作质效的努力。

这8起案件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对该批案件进行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后,承办法官认为如若采取保全措施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转。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研判案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沟通,表达诉求,通过多次耐心的释法析理,最终促成和解,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又同时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英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青表示,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有效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是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创新。既需要干警全面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树牢“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更要加强干警责任心,将经济影响评估贯穿在涉企案件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的全过程。

英山法院为全面推动涉企案件降本增效,坚持党组统筹谋划推动,结合县情,大胆创新,将县城辖区企业集中连片的温泉法庭转型升级为涉企案件立审执一体化专业法庭,选优配强队伍,派出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四级高级法官查五一担任业务带头人,建立一支平均年龄35岁、年富力强的精干队伍;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强涉企案件审前走访和判后回访,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截至8月23日,英山法院温泉法庭共受理涉企案件311件,结案率90.35%,调撤率83.63%,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为39.99天。

弘扬工匠精神,加大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的培育、选优和报送力度,让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办精品案;全院组建4支法官联席会议小组,每周至少召开1次涉企案件研讨会,以案促学,共同提升业务素质;规范执行行为,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判决从“白纸黑字”变成“真金白银”。

每月至少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2次专题党组(中心组)扩大会,将庭长和法官抓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晋级晋升挂钩,每月对审判质效末尾的庭室和法官妥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约谈落实工作不力24人次。

吴青表示,英山法院将继续加强政治引领,切实转变观念,找准点、定好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英山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贡献司法力量。

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