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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服刑期漏算14天,驻监检察官调查纠正刑期计算错误

2023-04-06 23:00:37    来源: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李雪 李跳

实习生 魏芷瑶 李露


(资料图片)

服刑时间漏算了14天,检察官调查纠正了刑期,正在琴断口监狱服刑的胡某得知了此事,激动不已。“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我们也一定会给予监督纠正,维护司法公正,确保监管稳定,保障服刑人员权利。”4月6日,武汉城郊地区检察院驻琴断口监狱检察室负责人张靖说道。

2023年3月20日,张靖依规对刑期将满的胡某进行出监审查。双方谈话时,胡某向张靖提到,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前,曾被羁押过14天。这一说法,令张靖疑惑不已。

2021年1月22日,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因缓刑期间又涉罪,2021年2月22日,法院对其撤销缓刑,与前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根据他的《刑事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所载,他的刑满日期均为2023年6月13日。

地郊检察院

“如果胡某所说情况属实,那刑期理应折抵,其实际刑满日期应该是5月30日才对啊!”张靖介绍。为弄清事情原委,张靖联系原判法院,通过调阅案卷,发现胡某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其判决存在应当折抵刑期的情形。

进一步走访后,张靖了解到,当时法院在制发判决书后就发现了这一问题,并在胡某交付执行前,以《刑事裁定书》的形式,将其14天的羁押期折抵,更正了刑期。但交付执行的《执行通知书》中,依然沿用的未折抵的错误刑期起止日期。

“《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关于刑期起止时间不符,该案刑期计算错误。”据此,城郊地区检察院向原审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法院依法保障服刑人员权利,尽快出具正确的《执行通知书》,同时告知法院承办人员以《刑事裁定书》更正刑期的做法欠妥。

2023年3月27日,原审法院复函称已纠正《执行通知书》。该驻监检察室遂要求执行机关按照《执行通知书》的刑期起止日期,安排好胡某的出监教育时间,确保其教育改造效果。

刑期更正后,张靖跟胡某进行了一次交流。听着张靖语重心长地嘱咐,胡某表示自己经过服刑改造,真心悔过,出狱以后一定吸取昔日教训,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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