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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拒不收货就不用付款?仲裁:返还原材料等费用

2023-03-16 23:04:26    来源:极目新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刘芷毓

按照合同完成产品加工,对方公司却不验收货物怎么办?3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司法厅了解到,襄阳仲裁委员近日处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2020年5月,李某与某公司签订《产品加工合同》,李某负责加工产品,公司负责提供用于加工的半成品材料及工具,并支付加工费用。合同签订当天,李某向该公司支付原材料费3500元,待产品加工完成验收后返还。

来源:襄阳司法

可当李某完成了加工并请该公司验收时,却被拒绝。将成品邮寄给该公司,也被以不合格为由将货物退回。由于该公司联系人不断更换,李某想索要新邮寄地址与联系电话时,也没人理睬。李某不但一分钱加工费没有拿到,还搭进去了原材料钱和多次邮寄快递费。无奈之下,李某向襄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

立案受理后,襄阳仲裁委员会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并送达相关仲裁文书。仲裁庭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该公司应该验收李某交付的加工货物,并在加工货物符合质量要求时向李某支付加工费。

李某按照合同,依约完成加工,该公司却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该公司应当对李某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仲裁庭裁决:支持李某请求,该公司需返还原材料费、支付加工费以及货物邮寄快递费。

仲裁员温馨提示,承揽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约定事项时尽量明确具体,避免因约定不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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