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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两部法规 动态

2022-12-28 16:31:57    来源:厦门晚报

今年5月,钟南山院士来厦,与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续签“名医工作室”项目。  陈嘉新 摄


(资料图)

公共场所不得再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的出入方式。刘东华 摄

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案)》以及《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市人大法制委表示,《条例》以促进数据应用和发展为基本定位,聚焦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管理、数据权益保护三大环节,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等进行探索,赋能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

关注点 部门设立首席数据官 政府组建专家委员会

《条例》要求在本市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探索设立首席数据官,负责数据管理与业务协同工作;要求市政府设立由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相关单位的专家组成的数据专家委员会,为数据管理和发展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在数据的应用与发展方面,市、区政府应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重点拓展信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教育等领域的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产品和模式。

关注点 安装图像采集设备 应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条例》强化了个人信息保护,对公共场所和特定区域收集使用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作出严格限定。在商业、文体、交通、旅游等公共场所及商务楼宇等区域,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或者其监护人明示同意的除外。并且,不得以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技术作为出入该场所或者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

《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案)》

《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条例(修正案)》在气象灾害种类、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有助于全面提升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

关注点 大型活动要看天气 纳入安全风险评估

《条例(修正案)》进一步强化了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例如,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规定活动承办者应当将气象因素纳入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应当依法安装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雷电防护装置,同时明确了气象主管机构在雷电防护装置管理中的职责。

《条例(修正案)》还优化了气象服务质量效益。明确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规定整体开发建设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可以不再另行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关键词: 气象灾害 厦门经济特区 图像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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