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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法院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06-08 10:56:47    来源:江苏经济报

5月31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纠纷案件时,对拒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夫妻双方依法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王某诉许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其未成年孩子患有疾病,虽然承办法官多次对当事双方进行思想工作,夫妻双方仍然不愿意抚养。承办法官向当事双方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向其详细阐明了作为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意义,父母应当如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后果,之后案件双方当事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并协商解决了孩子抚养权问题。

后期,承办法官回访跟踪本案,发现该案中的未成年孩子被放置于奶奶家抚养,父母双方仍未积极履行家庭教育义务。为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遂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父母双方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承办法官联合法院聘请的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对父母双方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指明家庭教育缺失的严重后果,督促二人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责任。通过法官和专家的联合指导,王某与许某均认识到监护缺位的严重性,表示以后要肩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教育好孩子。

(顾绍文)

关键词: 连云区法院 家庭教育指导令 保障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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