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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起:总重超限未申报 一辆大件运输车被查处

2022-04-12 16:25:58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王绍亮 通讯员 杨礼建 林水生)昨日,一辆货车尽管取得超限许可,但因存在总重超限未申报违法行为被罚款2000元。据介绍,这是今年交通部门审管合力查处的第一起涉及大件运输的违法案件。

4月7日16时,一辆运载水泥管的运输车辆途经东孚超限运输检测站,过磅显示车货总重53.65吨,同时该车还存在超高超宽的几何超限行为。驾驶员拿出一张《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向执法人员表示该车已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执法人员认真核查该通行证,通行证上显示载后车货允许总长13米、宽3米、高4.46米,该车长、宽、高确认在许可范围之内。但该车申请的货物总重是30吨,车头车架自重加起来为18.6吨,此次核载总重应该在49吨以内,可经过磅检测发现,本趟次车货总重53.65吨,已经超限4.65吨,超限率在9.49%。

对此,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窗口,最终确认这张通行证的真实性。虽然该车持有超限运输通行证,但仍存在总重超限且未申报的情况,市交通执法部门当场责令该车辆所属公司进行整改。昨日,交警部门对该车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大件超限运输经营业户,从事超限运输必须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记载的车货总重范围内从事运输。此外,大件运输车辆装载物品的有关情况要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按照《超限运输通行证》载明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按照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否则将视为违法超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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