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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厦门医保年度执行自然年度 今年下半年为过渡期

2022-04-08 17:28:21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吴笛)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以下简称“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今年下半年作为调整过渡期。昨日,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就我市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有关事项进行了解读。

据悉,此次调整本着“不增加用人单位成本负担、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原则进行,过渡期内,五个重要医保事项“三调一延一不变”: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职工个人账户预划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均调整为按半年标准执行,医保费用报销截止期限延长,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

【问答选登】

问:医保年度调整对我市今年征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有什么影响?

答:在征缴次数上有所不同,不同于往年仅征缴一次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今年我市将分两次征缴:第一次,在今年4-5月集中征缴过渡期半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由于过渡期实际执行时间仅为半年,即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此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按半年缴费标准执行,本次集中参保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15日,错过集中参保时间的可在每月4日至月底办理日常参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至5月15日,错过集中缴费时间的可在参保次月4日至月底办理日常缴费。第二次,在今年10-12月集中征缴2023年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医保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调整为每年10-12月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用,即2022年10-12月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全年的医保费用。

问:调整过渡期内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缴费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由于实际执行时间仅为半年,因此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2021医保年度的半年标准执行,即每人57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200元,财政补助为370元。

问:调整过渡期内对本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有什么影响?

答:当前阶段,每年7月1日一次性预划入本市城镇职工全年个人账户资金。过渡期内,实际执行时间仅为半年,2022年7月1日一次性预划入半年本市城镇职工个人账户资金。

问:调整过渡期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截止时间是否发生改变?

答:尽可能方便广大参保人及时报销,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保费用报销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2023年起,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生的医保费用,报销截止到下一自然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次年3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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