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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付款店长卷款跑 门店不能免责全得赔

2022-03-25 16:26:35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消费者上门店买瓷砖,直接向店长付款,岂料店长卷款跑路,这笔钱还能要得回来吗?近日,湖里区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法官表示,消费者私下付款不是商家逃避责任的理由。

2020年10月9日,卢某为了装修前往家具商城在某瓷砖销售门店购买瓷砖。为了获得一定的折扣,他没有到商城统一的收银台结账,而是直接向店长刘某支付了2000元定金。而后,卢某又通过微信、现金的方式向刘某支付货款1.5万元。根据卢某提供的《定/销货单》,他共支付1.7万元,约定剩余2760元尾款将在瓷砖送到时付清。结果,卢某购买的瓷砖迟迟没有送货,他一打听才得知店长刘某带着货款跑路了。卢某上瓷砖销售门店讨要说法,公司负责人仅于同年12月16日退还了卢某7000元,剩余的1万元,门店拒绝退还。协商不成,卢某向湖里区法院起诉,要求门店返款1万元。

湖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与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门店的消费提示不能作为公司免责的事由,因此判决公司退还卢某剩余货款。判决生效后,目前公司已经履行,向卢某支付了1万元。

法官提醒消费者,应警惕这类私下付款的风险,避免消费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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