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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被叫醒移车 12年驾龄的他涉嫌醉驾被处罚

2022-03-24 17:12:45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文/图 厦门晚报记者 陈满意 通讯员 余丽清 赵鸿容)昨日4时40分许,杨某酒后在高速公路龙掘东服务区内休息时被人叫醒移车,移车时不慎撞到后面的其他车辆。因酒后驾车,杨某将面临吊销驾照并被拘役的处罚。

昨日,厦门高速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沈海高速公路厦门往泉州方向龙掘东服务区内,一辆大货车因倒车碰撞后方车辆发生事故,马巷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现场调查得知,事故起因是由于一辆豫Q牌半挂牵引车在服务区内停车,挡住了内侧一辆轻型厢式货车驶离的通道,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便上前唤醒正在牵引车上休息的司机杨某,请他挪车。杨某启动车辆倒车时,碰撞了后方车辆,造成后车损坏。

民警与杨某交谈时,隔着口罩还能闻到杨某身上的一股酒味。经酒精测试,发现杨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达到11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31岁的杨某已有12年驾龄,此次从四川到泉州跑货运,因疫情无法进入泉州,便在厦门路段高速服务区等待。因这两天开不了车,晚上又难以入眠,22日晚上10时许,他在车上喝了点白酒后睡着了。没想到因车辆挡住通道,他在睡梦中被人唤醒。虽然明知自己喝了酒,但杨某认为是在服务区内,而且没有交警在场,于是心存侥幸启动了车辆,没想到碰撞到后方另外一辆车。

民警依法对杨某采取强制措施,到医院抽取血样后,经司法检测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杨某将面临1至6个月拘役,驾照被吊销,10年内不能重新获取驾照。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服务区也属于公共通行空间,醉酒后挪车的行为也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只要人坐在驾驶位置上,并且启动了车辆,在道路上有了行驶行为,就符合醉酒驾驶的相关构成要件,构成醉酒驾驶的行为。所以,不论何时何地,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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