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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祛眼袋后出现干眼症 索赔因证据不足败诉

2022-03-18 17:34:51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法)当医美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爱美的老年人在美容整形的时候,又可能遇到哪些法律风险呢?近日,思明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及老年人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起诉

术后左眼疼痛红肿要求退还手术费并赔偿未果

高女士今年71岁,家住思明区。2021年6月初,她前往某医美机构咨询,希望改善上眼睑松弛、祛除眼袋,让自己看起来更年轻一些。因为其年龄比较大,还有口服活血药物的习惯,医生建议她先停药一段时间再进行手术。同年6月28日,高女士再次来到了医美机构接受手术,费用为1.2万元。

高女士说,术后她出现了不良反应,左眼疼痛红肿。同年10月,她因眼部不适前往医院就诊,被医生初步诊断为“干眼症”。为此,高女士要求医美机构退还手术费,赔偿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后续的医疗费用。

双方协商未果后,高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时,她提交了当时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

但案件审理过程中,医美机构表示,术后高女士皮肤松弛、眼袋下垂的情况明显改善,术后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的红肿和疼痛也属于正常的反应,不能以此认定手术失败,医生也没有违反操作规程,而且高女士的干眼症和手术本身没有因果关系。

败诉

仅提交照片和病历不足以证明医美机构有过错

思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该案查明的事实,高女士仅提交术后照片和病历,不足以证明医美机构存在过错并与其后续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其诉求难以得到支持。据此,思明区法院判决驳回高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解释,术后的反应不能够等同于医美机构存在过错,需要有进一步的证据。中老年人也有通过医疗美容乃至整形手术改善形体状况的权利,但首先事先需选取有资质的正规机构及医疗人员,对于自身身体状况有充分的评估,要仔细阅读医疗机构提供的《风险告知书》,对于手术所具有的风险及后遗症充分认知。如果发生术后效果不佳并认为医疗机构具有过错,应注意保存相应病历材料予以证明。建议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进行相应的司法鉴定,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过错。

【医生提醒】

老年人选择医美项目

保障健康是首要前提

第一医院思明院区整形美容科主任许春鹏表示,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通过医美手段来驻颜抗衰,面部拉皮、上眼睑提拉、祛除眼袋、超声刀等,都是中老年人常会选择的项目。对老年人来说,在选择医美项目时,健康的保障是首要的前提。

许春鹏说,不少中老年人存在心血管疾病,所以更需要配合做好全面的术前检查,排除风险。其次,手术尽可能选择创伤比较小的方式。因为中老年人的血管比较脆弱,修复能力相对较弱,术后比较容易产生出血等症状,要注意多休息,不要运动,创面的护理一定要遵照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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