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国内 >

厦门出台扶持措施 软件企业干得好最高可奖五百万

2022-03-18 08:09:48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李晓平)昨日,我市出台《加快推进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本地应用场景开放、推动技术创新、人才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我市软件和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元宇宙等新兴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措施》明确,在本市商事登记当年纳入规上软件业的企业,对其纳统后1年内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1%给予奖励;第2年纳入规上软件业的,按上述收入超过部分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国家部委、国际知名机构主办的展、会、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或企业)来本市商事登记的软件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一次性50万元的创业奖励。

支持非软件企业剥离内部涉软业务,投资组建独立软件企业,对新组建企业(商事登记时间不超过3年)于上一年度纳入规上软件业的,按纳统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加大创新创业主体投融资支持,重点支持软件和新兴数字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主体发展壮大。将创新型软件企业纳入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的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投入提供信用贷款和增信支持。

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措施》从两方面支持企业增产增效。规上软件企业(含动漫游戏等数字新媒体)方面,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且增速高于25%的规上软件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的0.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属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通信和元宇宙(三维数字空间、虚拟数字人、NFT数字资产等)等新兴数字产业领域的,再按上述奖励资金的20%给予叠加奖励。

鼓励龙头企业上台阶。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规上软件业平均增速,且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规上软件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这两项奖励,每家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项。

鼓励开放本地应用场景

鼓励本地应用场景开放,对本地试点示范应用软件,按年度市内销售收入的1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最多奖励20个,每个最多奖励3年。

推动关键软件应用创新,对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并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纯软件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付费订阅”模式软件服务(SaaS),按该软件年度对应业务收入的5%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由本市企业研发,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软硬件产品,在自主可控系统上进行适配的,按适配服务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对本市年度服务收入超过100万元,且服务企业数超过50家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其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运营补贴,每个平台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重大产业活动落地,对经市政府同意举办的重大节、展、赛、会活动,给予每场活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加强软件人才住房保障,对在软件企业就职的人才,单身居民年满30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关键词: 软件企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