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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也敢卖?一商家被查

2022-03-03 08:17:14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叶生明 林莉莉)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因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一家商户被查处。

此次行动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将家用燃气器具专营店、商场、超市、五金店等列为重点对象,对辖区内燃气灶具销售点展开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经营单位在售的燃气灶具产品是否有厂名厂址、是否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存在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执行标准不符合要求、2020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燃气灶具是否标注CCC标志、是否存在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等。

在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西林路的郑某泉五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在售的燃气灶具既无熄火保护装置,也无“3C”强制性认证标志。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在对位于莲前西路的厦门某郎百货有限公司分公司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其在售的燃气灶具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但未标注“3C”强制性认证标志,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经营者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

【提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熄火保护装置”能在燃气灶具出现意外熄火或未正常点燃时,及时关闭燃气通路,防止燃气泄漏等意外发生。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

2020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家用燃气灶和家用燃气热水器都必须有3C标志。

消费者如发现燃气灶具没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关键词: 燃气灶具 保护装置 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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