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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定制机器人老是出错能不能退 法院作出判决

2022-02-11 18:05:06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文/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漫画/刘哲姝)近30万元定制的机器人频频出错怎么办?两家企业为此打起了官司,一方要求退款退货,一方要求履行合同付清尾款。这桩耗时两年多的纠纷,历经两级法院审理又经过再审程序,近日终于平息了。

【纠纷】

你告我拖欠合同款 我说你质量有问题

2018年1月,厦门某合金生产企业向某自动化科技公司定制了一台喷嘴组装机器人。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价格为29.5万元。2019年2月,机器人终于亮相了,可是在使用过程中,机器人的差错率很高。自动化科技公司多次派人调试维修,但收效甚微。合金生产企业一共支付了24万余元货款,发生这种情况后,不愿意继续支付尾款。

不久,合金生产企业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成为被告。自动化科技公司指责其拖欠合同款,有违诚信。合金生产企业不服气,其代理律师认为,尾款未付是事实,但事出有因,他们决定另案起诉,以机器人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经支付的24万余元。

于是,尾款的支付问题暂时被搁置,双方的争议转移到机器人本身。案件审理时,自动化科技公司表示,判断机器人是否符合标准,不能仅凭合金生产企业的主观判断,设备交付时经历了为其一个月的试机,验收合格才交付的。

【判决】

经鉴定机器人不达标 应退款退货

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机器人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功能和质量进行司法鉴定。2020年5月,鉴定意见认为,依据合同的设计要求,喷嘴组装机器人无法达标。

集美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若设备未能达到约定的功能质量,自动化科技公司应无偿整改,在约定期限还是未能达到要求,须退回款项,终止合同。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合金生产企业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要求退款已支付的款项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自动化科技公司退还24万余元款项,还须承担鉴定费2万元。

一审判决后,自动化科技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而后,自动化科技公司又向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请,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但最终还是维持原判,判决生效,耗时两年多的纠纷终于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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