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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公示启动 6月30日截止

2022-01-24 09:05:11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2021年度年报公示已于本月启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凡2021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主体状态为存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进行2021年度年报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年报公示三种填报方式

1。输入网址直接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自主公示系统”。

2。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首页点击“年度报告公示”或“商事主体自主公示”进入。

3。个体户还可通过“厦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个体户年报功能进行填报。

关键词: 商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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