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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发布重要通知! 事关春节!

2022-01-19 13:35:06    来源:思明快报

中共思明区委办公室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春节期间企业稳生产稳就业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经济工作会的决策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做好稳生产稳就业工作,力争实现“开门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企业不停产

(一)实施行业稳岗奖补。对春节期间日均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日均用电量规模7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规上旅行社、规上影剧院,根据非厦门市户籍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以上措施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共享调剂用工。支持企业运用“企业用工调剂”机制和政策解决短期用工问题。2022年第一季度,通过市人社局用工调剂平台调剂用工时间1个月以上的,按照调剂人数,分别给予双方企业500元/人的奖励。

二、鼓励项目不停工

(三)鼓励重点建设项目不停工。对2022年1月31日—2022年2月15日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给予补贴。其中: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2022年2月7日—2月15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以上两项措施对单个项目累计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四)给予考评激励。对不停工企业予以信用激励。我区建设工程在2022年1月31日—2022年2月15日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混凝土企业供应量累计5000立方以上,由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混凝土企业予以通报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

三、鼓励服务不断档

(五)提升城市运行保障服务。对春节期间正常经营的全区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限额以上住宿业、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规模以上家政企业非厦门市户籍在岗员工,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春节期间保障思明辖区防疫任务的定点酒店实际在岗员工,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统一运营的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按合计商业面积分档给予补助。以上三项措施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对从事环卫、市政道路养护、绿化养护、公园景区安保保洁等公益性服务行业的春节期间在岗人员,按照50元/天·人发放补贴。

(六)持续提供要素保障服务。精心组织好“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活动,不间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有序组织线下招聘;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拨付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进度款,确保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安全有序。

四、加大综合保障力度

(七)营造节日氛围。持续开展“闽味厦门、留厦过年”等各项促消费行动及拜年活动,鼓励企业加强节日氛围的布置,组织节日庆祝,通过多种形式助力留厦员工及家属欢庆佳节。推出“来去思明”购物节、“新春游思明•全年好心情”2022思明新春旅购节,结合线上“社区便民购”、线下商家促消费,提供丰富多彩的消费盛宴,吸引消费者到思明观光旅游度假。1月19日至春节期间,携手支付宝平台及中华城户外大屏,结合支付宝“集五福”活动以思明区名义向全国人民拜年,展现思明形象,浓厚节日氛围。推广本土原创剧情影片《爱在思明》,通过创业、美食、追梦、旅行四个题材故事宣传厦门生活风貌,增强留厦过节的归属感。

(八)开展走访慰问。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妇女、儿童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模范、留厦的对口帮扶劳务输转来厦务工人员,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职工及家庭,开展送年货、送礼包、送文化等系列慰问活动。为非公企业外来留厦过年职工提供新春大礼包,各基层工会自行采购,按不超过200元/人的采购标准补助。在随迁子女较为集中的学校,为春节期间企业留工人员子女提供寒假免费托管服务。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明确给予资金奖励或补贴的春节期间是指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国家、省、市、区另有奖补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于2022年1月20日前根据需要制定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并承担解释工作。

中共思明区委办公室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关键词: 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 六中全会 社会发展 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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