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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特区共成长丨我与特区立法的情缘

2021-12-31 13:11:13    来源:厦门日报

●姜宏

我与厦门经济特区的缘分,与特区立法密不可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特区立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对此,我始终充满敬意和感激。

记得1995年3月,一则刊登在《法制日报》上的立法人员招考启事引起了我的关注。当时,我已是重庆江津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出于对经济特区的憧憬与好奇,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给厦门市法制局投去了简历,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准考通知。由于路途遥远,加之渝厦之间尚未有直达火车,囊中羞涩的我犹豫再三,最终还是狠下心来,花去近两个月的工资,买了一张重庆直飞厦门的机票,这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坐飞机。初次踏上厦门这片热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经济特区的求才若渴和热情似火。在厦考试期间,招考单位不仅全程免费提供食宿,而且还趁着考试间歇带我们游览了鼓浪屿、胡里山炮台,着实令我大为感动,也让我从点滴之间、细微之处见识到了厦门的高素质、高颜值。当年11月,我和其他11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幸运儿,重聚鹭岛,从此开启了与特区立法的不解之缘。

其实,初来乍到的我,对特区立法的认知还是十分肤浅和陌生的,可以说是边干边摸索。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熏陶和历练,我不仅熟知了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来龙去脉,以及我们所肩负的光荣使命,还具体参与了《厦门市价格管理条例》《厦门市旅游管理条例》《厦门中华白海豚保护规定》等特区法规、规章的审查和修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为特区立法“试验田”作用的发挥做贡献。

时光如梭,弹指一挥间。自1994年3月全国人大授予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一晃27年过去,当年“小荷才露尖尖角”的特区立法如今已长成枝繁叶茂的青葱大树,而作为一名特区立法工作者,我有幸见证了特区立法由幼稚到成熟,由粗犷型走向精细化的整个嬗变过程。在平常人眼中,从事“顶层设计”的立法工作无疑有着“高大上”的耀眼光环,但实际上我们干的却是“为人作嫁衣”的幕后工作。即便如此,我却始终无怨无悔,并时常引以为傲,因为正是通过我们这些普普通通的人“心往一处想、劲朝一处使”的共同努力,才使厦门经济特区实现了由海岛小城向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飞跃。这其中,伴随着一系列“厦门经验”“厦门样本”的诞生,无论是《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还是《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都见证着特区立法的引领与实践。

2019年4月,由于机构改革的缘故,我离开了政府立法岗位,但对于特区立法的那份深深情愫却依旧念念不忘、难以割舍。因为我知道,那里记录了我与厦门经济特区,还有特区立法共成长的日日夜夜、点点滴滴。

关键词: 特区 立法 厦门经济特区 厦门 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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