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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合伙经营网约车亏了 男子私刻印章坑人被判刑

2021-12-05 18:14:47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谢志杰)与人合伙经营网约车,结果经营不善,男子将租来的车转入其他公司运营,再伪造租车押金收据交给合伙人。近日,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犯罪嫌疑人钟某被湖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湖里区法院作出判决。

2018年至2019年,钟某与陈先生合作经营网约车队。陈先生负责支付租车费用、保管押金收据,按月收取分红,钟某负责管理车队及招收司机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钟某经营不善,如果提前退车将产生违约金,于是他将其中6辆网约车私自转入其他公司运营,赚取了2万元。因担心陈先生知悉,钟某以50元的价格委托他人私刻了某租车公司的财务专用章,进而伪造了6张该公司的租车押金收据交给陈先生,而把真正的收据留在手上。

据陈先生说,当时钟某告诉他一共有8个司机,8辆车十余万元的租金一直是他支付的,每个月每辆车可获得900元的分红。但是,自从2019年5月开始,钟某就经常拖欠分红。陈先生最终决定取消合作。他拿着8张押金收据前去租车公司打算退车、退押金,工作人员告诉他,有6张收据是假的,他才发现真相。

湖里区检察院起诉认为,钟某伪造公司印章,其行为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湖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处钟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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