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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一起非法买卖中国鲎案件,开庭!

2021-12-03 19:46:08    来源: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12月3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涉嫌非法买卖116只中国鲎,这是今年2月中国鲎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厦门市第一起非法买卖中国鲎案件!

中国鲎是一种古老的海洋动物

中国鲎有着“生物活化石”之称,独有的蓝色血液具有很高的科研及医用价值。近年的鲎资源调查结果显示:过度的捕食、栖息地遭破坏以及海洋污染是造成中国鲎数量急剧减少的主要原因。三四十年前能在中国东部和南部沿海随处可见的中国鲎,现在已从大部分海域消失。由于幼鲎发育生长到成年鲎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成年鲎被大量捕杀后,中国鲎资源已面临枯竭。

2021年2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公布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鲎科的中国鲎和圆尾蝎鲎均成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非法买卖116只中国鲎?

但是没有想到,在中国鲎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竟还有人继续非法买卖!

2021年4月,被告人王某琛向被告人王某英收购116只疑似中国鲎,后以每斤11元价格出售给他人。

2021年4月2日,中国渔政厦门支队执法人员在第一码头斜坡及“闽厦渡XXX”船上查获上述116只疑似“中国鲎”动物。

经鉴定:疑似中国鲎的动物物种均为节肢动物门肢口纲剑尾目鲎科鲎属中国鲎,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价值共计人民币165000元。

开庭审理

被告人忏悔道:“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没想到竟触犯了刑法,还破坏了生态环境,真是教训惨痛,后悔莫及。我认罪悔罪并自愿承担生态损害费用,公开赔礼道歉,今后也将积极投身到生态保护中去,以自己为反面教材提醒身边人遵纪守法,爱护生态。”

据悉,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某琛、王某英于2021年11月24日共同缴纳生态修复金165000元,拟专款用于厦门地区中国鲎的增殖放流及栖息地保护,该案将择日宣判。

关键词: 厦门市 第一 非法 买卖 案件 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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