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国内 >

厦门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 查办案件809件

2021-11-12 13:40:55    来源:厦门日报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公安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对蔡某议等三人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三名当事人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宰肉,分别放在各自经营的猪肉摊对外销售,至案发时,三名当事人共销售私宰肉5.2908万斤,货值61.4462万元。三名当事人销售私宰肉的行为,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规定,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名当事人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16.6万元、55.05万元、16.46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验做法

●思明区局:

重点加强对辖区的28个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商、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及校园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要求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湖里区局:

着力整治“城中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强化各段区网格监管职责。

●集美区局:

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认真梳理分析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风险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时段的综合治理。

●海沧区局:

强化督促、提升作坊管理,引导和推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截至目前,辖区获证小作坊共24家;参与制定《土笋冻团体标准》,实施“以奖代补”方案,对16家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各发放2万元奖励,引导、推动辖区小作坊规范生产、健康发展。

●同安区局:

以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商、小餐馆、食杂店、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监管台账。

●翔安区局:

转变传统的食品监管模式,应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任务派发、流转、落实和反馈,实现监管触角全覆盖,打假治劣效率明显提高,查处的相关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54.7%。

【数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依法处置、分类处置、无害化处理等原则,委托有资质的无害化销毁企业销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罚没物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一年来,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销毁活动中,销毁物品中含有假冒伪劣食品的共7次,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货值29.64万元,涉及假冒名酒、不合格调和油、过期保健食品及调味品等。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924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68批次,总体合格率98.3%。

关键词: 农村 震慑 护航 有力 食品安全 执法 假冒伪劣 食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