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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遇到“坑” 维权需要留足证据

2021-11-11 16:41:47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江乙平 通讯员 思法)消费者在淘宝网店购买垃圾桶,收到后发现“货不对板”。一开始,卖家还信誓旦旦,称质量若不过关,10倍货款赔偿。结果,当消费者拿出检验报告,卖家反悔了。最终,法院判决,网店经营者应退款3000元,并支付3倍赔偿款9000元,承担质量检测费1344元,消费者应返还5个垃圾桶。

从思明区法院的统计数据来看,近年来,消费欺诈案件的受理数量平均每年20余件,消费者的胜诉率高。

网络购物遇到“坑”,维权需要注意啥?法官说,最重要的就是要及时保存证据,防止这些电子证据灭失。特别是网页上商品信息的介绍,可能存在商家更改的情形。一是采用打印、拍照、录像、截图等形式保存网页证据;二是通过公证机构以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对有关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三是在诉讼程序中申请法院对相关电子证据予以保全。

法官还建议,如果遇到产品有问题需要鉴定的情况,消费者不要自行盲目地送检。首先应该向网店的经营者提出鉴定要求并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如果跳过这一步,在诉讼中,经营者很可能会对单方面的委托检测报告提出异议,导致鉴定意见不被采信且费用不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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