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国内 >

每家可获200万元 企业生产应用新材料可申请奖励

2021-11-04 16:40:54    来源:厦门晚报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新材料逐渐成为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石,也成为促进传统企业创造发展的一大新优势。近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福建省重点新材料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将给予申报成功的企业每家200万元奖励补助。

办法规定,申报企业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新材料产品符合《指导目录》要求,依法拥有重点新材料产品知识产权等条件。

办法明确,奖励资金采用后奖补方式,根据确定的奖励企业名单,给予每家200万元奖励。此外,对列入《指导目录》的钨、稀土、锂电正极材料及相关延伸产品的生产企业,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并获得国家保险补偿的,省级财政给予配套奖励,奖励金额为投保年度保费的20%。

关键词: 申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