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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发布疫情防控第23号通告

2021-11-01 18:11:13    来源:湖里头条

厦门市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近期举办会议展览活动有关要求的通告

〔2021〕第23号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展览活动疫情防控,坚决堵住漏洞,防范化解风险,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严控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控措施不到位不举办。

(二)坚持“谁主办、谁负防控主体责任”,主办方必须制定相关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按方案严格执行;举办方必须督促落实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落实承办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场所提供单位要划定明确的功能分区,配备相应的防疫设备和物资,加强现场人员的管理和环境的消杀。

二、明确防控要求

(一)对主、承办方的要求

1.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内容,防控人员编组和任务分工,风险评估,活动时限,健康监测措施,防疫物资准备,临时隔离点设置,应急处置流程。

2.要制定参加活动人员花名册。应详细登记参会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

3.工作人员派出单位需统一组织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会务组需督促参会人员签署《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并核验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双绿码”后,符合要求发放证件。

4.接待期间工作人员要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状况检测,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等疑似症状,不得上岗。

(二)对参会人员的要求

1.境外入境未超过21天隔离人员不得参加。

2.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和疑似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不得参加。

3.出现本地疫情的地级及地级以上市入厦人员不得参加。

4.外地入厦参会参展人员须分别提供入厦前48小时和会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入厦与会前48小时重合无需重复提供),若会议期较长(超过48小时)参会需重新检测。

5.本地相关人员须提供会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待酒店非一线相关服务人员仍需按照“应检尽检”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6.有发热(体温≥37.3℃)症状的人员、有咳嗽、腹泻、乏力等身体异常且未经就医排查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议展览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必须坚决予以劝阻。

7.参会期间某地区发现疫情或升级中高风险地区,该地区入厦人员需立即撤出活动现场接受核酸检测,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三)对会议、展览的要求

1.会议活动座位率不超过会场总座位的50%、展览参加人数不得超过场所最大承载量的50%;

2.除发言人之外,与会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口罩;

3.进入会场之前,要测温、验码、扫码;

4.有序进出会场,排队时应保持1米距离。

(四)对活动用餐的要求

1.每张餐桌控制10人以内;

2.要有公筷、公勺;

3.非就餐期间须佩戴口罩;

4.就餐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小时以内。

三、严格审批流程

辖区内举办的50人以上线下会议活动、辖区内举办的所有线下展览活动,由承办方(场地提供单位)在活动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区文旅局递交《湖里区会议展览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经区文旅局、区卫健局、湖里公安分局联评联审后报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签批结果由区文旅局书面告知承办酒店。

附件:湖里区酒店举办会议展览活动申请表

湖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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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湖里区 疫情 23号 通告 活动 检测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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