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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2021-11-01 09:17:48    来源:厦门疾控

10月28日,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本轮疫情已波及十余个省份,确诊超300例。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提醒:

一、中高风险地区(详见附表1)和10月1日以来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张掖、嘉峪关市入(返)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住宿酒店报备,接受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集中医学观察,并按我市规程接受核酸检测。

二、请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甘肃省、宁夏、陕西西安旅居史人员持抵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厦,抵厦后立即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配合社区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并按我市规程接受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的区)低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需查验入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厦后需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社区管理,并按我市规程接受核酸检测。

四、有发生本地病例的北京丰台、北京海淀、青海海东、青海西宁、四川自贡、湖南长沙、湖南株洲、河北邢台、河北保定、河北石家庄、湖北天门等地入(返)厦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或宾馆,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旅行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如必须前往,返厦后务必向所在社区(村)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市卫健委24小时新冠咨询专线0592-3279055。

六、广大市民和游客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同时要注意进行自我防护,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打疫苗、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距,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七、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关键词: 厦门市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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