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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有时间限制吗?生育津贴相关规定

2020-10-16 11:26:41    来源:查悦社保

很多小伙伴在需要用到生育险的时候才去了解,所以查悦社保收到咨询较多的一类问题是:

生完孩子XX时间了,还能不能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待遇申请时间是有规定的,超过办理期限,将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每个地区执行政策不一样。

比如北京的政策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应当在生产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申请生育津贴报销。

女职工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账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广州的规定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应当在生产后12个月内申办生育津贴报销手续;

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生育津贴申报期限和资料】规定:

参保人累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证明;

(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核实后存留复印件);

(五)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唐山市的政策是从产假开始的12个月内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唐山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职工计划内生育、终止妊娠或施行节育措施,

用人单位需要在其产假开始12个月内为其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规定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给职工本人,不得漏支、少支。女职工生育过程中或生育后在享受生育津贴时间内死亡(包括终止妊娠后死亡),生育津贴计算时间为生育前半个月起至死亡之日止。

所以,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有时效性的规定,时间长的可在2年内报销,短的只有三个月,但大部分城市限制在6~12个月内,错过了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

大家一旦准备怀孕或者开始备孕,一定要提前了解一下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避免由于失误而领不到补贴哟!

关键词: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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