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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走基层 | 法治护平安 欢喜过大年-当前滚动

2023-02-03 06:16:34    来源:杭州网

人民法院报讯 编者按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这个春节,法治中国建设的动人故事正在不断上演,许多基层法院人的坚守与奋斗值得点赞。春节前夕及春节期间,人民法院报记者奔忙在辽阔的祖国大地上,用笔触刻画法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场景。为此,人民法院报推出“新春走基层”栏目专版,记录法院干警奋战在基层一线的精彩故事,敬请关注。

接力救助


【资料图】

记者:陶琛 通讯员:刘倩 刘骞而

1月10日15时,才从湖南长沙出差回来的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新岳便马不停蹄地赶往冯某家。

“这次为你们家申请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麻烦这里签个字。”

“谢谢,谢谢!”冯某爱人张某凝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这原本是一个经济还算宽裕的家庭,一家人过得平淡而幸福。2011年12月18日,冯某在外出时,途经某小区外的人行通道时,被小区外墙装修施工现场掉下来的一根钢管砸到头部,导致其变成了植物人。

李湘蓉是该案的首位执行法官,在执行到部分案款后,因工作岗位调动,案件移交至第二位执行法官宋铭手中。交接时,李湘蓉再三叮嘱,冯某一家情况特殊,冯某需要治疗,其儿子患有垂体瘤、双生错构瘤,手术后只能居家保守治疗,其儿媳也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支出较大,两名被执行人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要经常抽空多上门,看看她家有什么可以帮助的。后来,因宋铭调离法院,案件移交至王新岳手中。

记着前辈的叮嘱,王新岳多次电话、上门了解冯某一家近况。面对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王新岳为冯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此次上门,王新岳就是为尽快办理好领款手续,争取年前将钱发放至冯某账户,让她及家人过个温暖幸福年。

以鸡抵债

记者:刘洋 通讯员:钟怡 文/图

“法官,小心!”

“咯!咯咯咯咯……”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万帆下意识地侧身回望,一只公鸡奋力挥舞着翅膀,爪下借力一蹬,从他肩头飞跃而过。

“你这鸡好有活力!”张万帆感叹道。

“都是散养的走地鸡,本来计划卖了好过年的。”被执行人吴某答道。

“无债一身轻,这下你们双方都可以安心过年啦!”张万帆笑着说。

这是1月18日发生在吴某养鸡场里的一幕。

吴某因拖欠徐某劳务工资迟迟未付,被法院判决在规定期限内向徐某支付工资9400元。判决生效后,因吴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徐某向永川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我之前包工程亏了,现在没有现钱。今年靠养鸡勉强维持生计,家里还有200多只鸡,等我卖了鸡才能还钱,但是生意不太好。”吴某解释道。

“绝对不行,你已经拖欠我工资两年多了,必须今天给我,我们一家还等着这个钱过年。”徐某情绪激动地说道。

在张万帆的调和下,徐某和吴某达成了“以鸡抵债”的方案:吴某将自己饲养的鸡以22元一斤的价格抵偿给徐某,并增加价值500元的鸡作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为防止交付困难,张万帆决定第二天上午就组织双方进行现场交付。

第二天一早,张万帆和同事准时来到吴某的养鸡场内。抓鸡捆绑、验秤称重、交付确认……3个小时后,125只鸡顺利交付。

雨夜扣车

记者:费文彬 通讯员:童瑶 梁冰华

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下起了小雨,北风呼啸,气温骤降。银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正在对一起案件的涉案车辆进行核查、拍照,做现场记录。雨一直下,双手因为寒冷冻得发僵,干警们哈着热气用力搓捂后继续工作。

执行干警通过与被执行人林某名下车辆信息进行比对,确定该车辆系林某应被扣押的财产:“马上联系拖车公司来扣押车辆。”不久,拖车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顺利将车安全拖走。历经1小时28分钟,执行干警们完成了对涉案车辆的扣押。

“辛苦各位干警了,这个天气又刮风又下雨,你们还一直忙到这么晚。”看着在风雨中忙碌的执行干警,申请执行人邹某深受感动。

寒夜里,小雨正淅淅沥沥下着,阵阵寒风裹挟着雨丝,已经打湿了执行干警的肩头,而执行现场却处处涌动着热潮。

母牛“搬家”

记者:潘静 通讯员:赵芸芸 张彦峰

1月6日,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刘琢玉接到了一个举报电话,会宁县某养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常某打算将其被法院保全的怀孕母牛偷偷卖给第三人。

“一定把被执行人看好,这批母牛绝对不能被拉走卖掉,我们马上联系拉牛车赶赴现场。”刘琢玉说道,“快拿上执法记录仪,走!”数九寒天,室外温度低于零下十度,由于时间紧迫,团队里的其他干警甚至都没来得及穿一件厚一点的棉衣,就出门了。

“常经理,这些牛在你这牛棚,每天吃饲料,还得饲养员照顾,这都要花钱的,这些牛你最终都要交付的,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造成失信,这会影响你们公司的正常经营,得不偿失啊。”经过执行法官的轮番劝阻,常某最终放弃了偷偷卖牛的想法,同意配合执行。

干警们忙碌了一个晚上,等到这290余头母牛全部完成“搬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所有执行团队的干警没有一个人抱怨,“只要能让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兑现,再多的辛苦也值得。”刘琢玉说道。

重拾亲情

记者:余建华 通讯员:杨敏儿

1月14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人民法庭庭长郭志军得知曾经的当事人小丽(化名)搬进了新家,便特意来做个回访,顺便贺喜。

而小丽的案子,要从一段收养关系说起——

2021年初,小丽来到枫桥法庭,诉请确认她继承养父享有的安置房。

“我爸因为看我可怜,就把我带回家养,可那个时候大家都不懂,原来收养是要办手续的。”小丽告诉郭志军,50多年前,年幼的她因家境贫困被陈万(化名)收养,两人相依为命。

“可是在爸爸死了之后,我这个养女的身份却被质疑!”早在2016年,小丽就收到了陈万原工作单位的通知,根据相关政策,陈万可分得一套安置房。但在协商继承事宜的过程中,其中一继承人却认为小丽拿不出收养证明,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意见不和,继承之事一拖就是5年。

而走访陈万生前的亲友、同事后得到的反馈出奇一致:小丽和陈万一起生活了50多年,陈万病退后尤其是病重期间,都由小丽负责照料,直至养老送终。

“敬亲、奉养、侍疾、善终是传统孝道,小丽作为养女,实质上已尽了孝,双方虽未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但收养关系发生在收养法颁布并施行前,故对双方之间的关系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宣判后,郭志军结合情理法逐一进行解释和劝导,让双方放下芥蒂、重拾亲情。

“其实能看到他们真正解开心结,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郭志军略显坚硬的面容中露出了温暖的浅笑,像极了暖冬的阳光……

一案双解

记者:吁青 通讯员:江楠

“终于能给工人发工资,让大伙过个喜庆年了!”某石油化工公司经理谢某说道。

“能分期,违约金也少了,还能接着合作,多亏了法官!”某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周某表示。

工人们拿到了工资,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也得以延续。一个案件的调解,成功解决了两个难题。

这是1月17日发生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开展线上调解的一幕。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

某化工公司2021年4月起向某工程公司供应油品,后某工程公司拖欠货款88万余元,某化工公司多次催款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手案子后,南城法庭副庭长柯颖发现,案件事实清楚,判决不难,但判了后续可能还要执行,并不能案结事了。

柯颖了解到,某工程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经营出现困难,于是马上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建立了微信群向双方释法说理,与双方通电话20余次。

由于当事人都在外地,柯颖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开展线上调解。

“我们是小本经营,十几个工人工资也拿不到,我都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们!”庭审现场,谢某一肚子苦水。

周某也一脸愁容。“欠钱是我们不对,能不能分期,违约金该付,但能少点不?”

这时,柯颖拿出银行流水向谢某展示:“你看,工程公司确实有困难,希望你们互相理解。”

记者看到,听完这些话谢某神情有所缓和。柯颖又趁热打铁:“货款我让他想办法先还一部分,这样你能快点拿到钱,工人工资也能发,违约金适当减少点,怎么样?”

最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78万元货款分两期支付,违约金减至4万元。

随后,双方愉快地签下了调解协议书,于是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关键词: 工程公司 被执行人 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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