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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连板大牛股跳水跌停!证监会立案调查,股东未披露“清仓”

2023-09-07 18:51:17    来源:扬子晚报

大牛股我乐家居尾盘跳水跌停,成交金额超10亿!消息面上,公司今日午间公告称,9月7日,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等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超比例减持,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上述股东立案。

近乎“清仓”!公司股东被证监会立案

我乐家居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主营全屋定制装修。今年5月以来,我乐家居股价一直在8块钱左右,但从8月28日开始像打了“鸡血”,股价8连板涨停。截至9月6日收盘,我乐家居8个交易大涨114.21%,总市值暴增至50.89亿元。当晚,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今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大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西藏埃维创投、烟台埃维商贸把持有的2244.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1124%)卖个精光!可能是自己觉得太过分了,就又买回了4200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大致测算,按7月3日至9月6日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2.41元测算,公司第三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近乎清仓减持套现近2.8亿元。

此事令A股市场投资者震惊。按照2017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根据2020年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述股东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

然而,上述信息披露义务这几个股东一条都没有做,在收到公告后,上交所连夜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立即同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减持情况,并在回函中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

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调查期间,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简直“打脸”!同样的错误再犯

因股票价格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我乐家居分别与2023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9月5日、9月6日披露《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为此公司也收到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和监管工作函。

9月6日晚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缪妍缇、汪春俊回复表示,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9月7日,我乐家居股价继续高开,盘中最高股价达每股17.46元,创历史新高。随后一路走低,尾盘跳水跌停。

据我乐家居半年报,截至6月30日,于范易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11971332股,持股比例为3.79%,为我乐家居第三大股东。于范易为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烟台埃维管业持股5773473股,占比1.83%,为第六大股东。

我乐家居表示,此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调查期间,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要求公司立即同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减持情况,并向上交所回函中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同时,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事项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请公司大股东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其实,早在2021年,于范易等入股我乐家居时,就曾在达到举牌线(持股5%)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越线继续增持,其也因违规举牌先后受到上交所、江苏证监局的监管关注、警示。当时,于范易等曾向监管部门表示,“将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与上市公司及监管部门的事前沟通,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谁知,两年过去,同样的人“打脸”,犯下同样的错误。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范晓林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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