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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1-12-28 11:04:3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如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占斌。

张占斌表示,市场主体承载着数亿人的就业创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六稳”“六保”,保就业保民生说到底就是保市场主体。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必须想尽办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他表示,大量的市场主体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和内在动力。要充分信任、尊重、依靠、爱护、理解企业家,真正发挥企业家在推动企业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的作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特别是要继续深化政府的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张占斌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近些年,我们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改革创新,成绩突出,但还有继续提升的空间。

根据对企业的调研,张占斌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府推动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放管服改革的系统整体性建设,减少政策执行标准不明确、摇摆多变的不确定性,防止政策“打架”。从制度上规范政商“清亲”规则,完善官方政企常态化沟通渠道,健全政府官员容错机制。探索数字政府服务经济和社会治理新形态,在互联网教育、医疗和金融科技等领域,开展政企协同创新试点。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深化全国市级以上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用好自贸港自贸区先行先试制度优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是全面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区分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责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法,注重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案件的处理。

三是持续努力并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要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帮助他们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坚决防止向企业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还要继续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建立解决企业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研究建立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合理降低工业用电单价。建立涉企全国统一的收费清单。规范第三方有偿服务,改革创新公正制度。继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加强对垄断行业收费监管。优化简化企业退出流程。

四是强化基础性制度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处罚教育前置、轻微违法免罚清单等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探索制定经营者承诺制度等规则。将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优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加快营商环境的制度化和法治化进程。在制度的法律化、法律的明确化、程序的正当化、法律制度的体系化等方面加以推动。要更加重视立法规划的科学和落实,进一步深化立法体制改革、不断优化立法机制。

(记者 孙韶华)

关键词: 提振市场 主体信心 激发市场 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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